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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2 18:29: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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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当得利为案由,模拟制作一份民事判决书。要求:格式完整,论证清晰,语言流畅,案件当事人和法院审理等事实可以自行补充;有关事实情节亦在不影响结构完整的前提下缩写、略写;论证步骤和争议焦点不得省略,论说应具说服力。
三、公诉词撰写(35分)
根据所给的材料,制作一份公诉词。要求:格式完整,论证清晰,语言流畅,论点完整,依据明确具体,有说服力;有关事实情节部分可以根据行文需要自行补充、缩写、略写处理。
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宜市检刑诉【2008】32号
    被告人丁丁,男,生于1968年8月13日,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当阳市茂林街15号院(户籍所在地公安县闸口镇竹村),2008年8月13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当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22日经该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当阳市公安局执行。
    本案由当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08年10月16日以被告人丁丁涉嫌故意杀人罪,向该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该院已于同日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该院于同年11月7日将该案转至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近亲属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丁丁与妻子郑华(卒年35岁),自2004年结婚后感情一直不好,郑华多次向丁提出离婚,丁一直未同意。2008年8月11日,丁丁和郑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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