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辅导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作业辅导、毕业论文、学业辅导,请加qq2762169544(微信:2762169544)
查看: 86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案情:王英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叫小中,二儿子叫小力,1998年两个儿子相继结婚,并...

[复制链接]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4844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4-14 21:34: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需要购买此门答案请加qq2762169544(微信:2762169544)
案情:王英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叫小中,二儿子叫小力,1998年两个儿子相继结婚,并与其父分开生活。王英因年迈,又无生活来源,要求其两个儿子每人每月付生活费200元,但遭到拒绝,王英遂向人民法院起诉。
请问:
1、王英两个儿子居于什么样的诉讼地位?
2、王英可否要求法院先予执行?为什么?
3、若判决两个儿子支付一定的赡养费,法院可否扩大其支付额度?
4、若两个儿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否强制执行?为什么?
5、若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王英因病死亡,此案应如何处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需要购买此门答案请加qq2762169544(微信:276216954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作业辅导、毕业论文、学业辅导,考试辅导资料,请加qq2762169544(微信:2762169544)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作业辅导网  

GMT+8, 2024-11-18 22:53 , Processed in 0.048866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