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辅导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作业辅导、毕业论文、学业辅导,请加qq2762169544(微信:2762169544)
查看: 168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经济法16春在线作业1

[复制链接]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4844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5-5 19:23: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需要购买此门答案请加qq2762169544(微信:2762169544)
经济法16春在线作业1
试卷总分:100       测试时间:--
单选题 多选题 判断题  


一、单选题(共 10 道试题,共 30 分。)V 1.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14人,经营房地产业务,于2001年2月10日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问公司至迟应在()开业。
A. 2002年2月10日以前
B. 2001年5月10日以前
C. 2001年8月10日以前
D. 公司可在任何时间开业,也可在任何期间内停止营业
      满分:3  分
2.  甲公司于6月5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机床,要求“立即回复”。乙公司当日回复“收到传真”。6月10日,甲公司电话催问,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报价出售,并要求甲公司于6月15日来人签订合同书。6月15日,甲公司前往签约,乙公司要求加价,未获同意,乙公司遂拒绝签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事()
A. 买卖合同于6月5日成立
B. 买卖合同于6月10日成立
C. 买卖合同于6月15日成立
D. 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满分:3  分
3.  李某从申某家偷出一块新手表,以不喜欢该式样为由,无偿送给了不知情的郑某。郑某系李某的女朋友。后来李某因另案被捕,交待了此事,申某得知,就责令郑某限期返还,依照法律,本案中()
A. 郑某应当手表返还给申某,不必给郑某任何补偿
B. 郑某不必将手表还给申某
C. 郑某应将手表返还给申某,申某给郑某一定的补偿
D. 郑某不必将手表还给申某,但必须给申某一定的补偿
      满分:3  分
4.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条款的效力。
A. 结算
B. 解决争议的方法
C. 清理
D. 结算和清理
      满分:3  分
5.  甲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乙公司为甲公司独资举办的子公司,2006年,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投资创办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总经理王某兼任该公司的董事长。7 设王某代表丙公司做出一项投资决策,结果导致丙公司损失50余万元,该损失应由谁承担()
A. 由甲公司承担70%,乙公司承担30%
B. 由甲公司全部承担
C. 由王某个人承担
D. 由丙公司承担
      满分:3  分
6.  将公司分为有限公司、无限公司以及两合公司的分类标准是()
A. 股东所负的责任
B. 公司的信用基础
C. 公司所负的责任
D. 公司的国籍
      满分:3  分
7.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
A. 新要约
B. 承诺
C. 对原要约的否定
D. 旧要约
      满分:3  分
8.  下面()原则不是在近代确立的民法的三大原则?
A. 合同自由原则
B. 私有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原则
C. 诚实信用原则
D. 过错责任原则
      满分:3  分
9.  兴华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增发新股,董事会拟定发行新股的方案,该方案中包含下列事项,请问其中哪一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A. 为吸引更多的投资,拟按股票票面价值的九折发行
B. 兴华糖业公司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C. 所有新股均为无记名股票
D. 所有新股的发行均由一家证券公司包销
      满分:3  分
10.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
A. 转增公司资本
B. 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C. 弥补公司亏损
D. 给股东派发红利
      满分:3  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需要购买此门答案请加qq2762169544(微信:276216954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作业辅导、毕业论文、学业辅导,考试辅导资料,请加qq2762169544(微信:2762169544)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作业辅导网  

GMT+8, 2024-11-27 02:06 , Processed in 0.077895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