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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30 18:38: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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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惠国待遇就是根据条约给予对方国民最优惠的待遇,在任何方面都不应低于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待遇。
2.所有的航空器在一国领空飞行时,都必须受地面国的法律管辖。
3.凡是没有向联合国秘书处登记的条约都没有法律效力。
4.外交人员和领事人员均应尊重接受国的法律规章,不得干涉接受国内政。
5.国家必须继承其以前国际法主体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6.国家没有给予引渡的义务,但一般根据各种形式的条约承担引渡义务。
7.非经外国同意,法院地国不得查封、扣押其财产,但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法院地国可以外国在其境内的财产作为诉讼担保。
8.国际河流的主权分段属于流经的沿岸国。
9.斡旋与调停的第三方只能促成争端当事国从事谈判,而不能参加到谈判中去,更不能提出解决争端的任何方案。
10. 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外交部长在谈判条约时无需出具全权证书。

四、名词解释(答案务必写在答题纸上,每题5分,共20分)
1.情势变更原则
2.报复
3.罪名同一原则
4.国际地役

五、简答题(答案务必写在答题纸上,每题10分,共20分)
1.简述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的区别。
2.简述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

六、论述题(答案务必写在答题纸上,1题,共15分)
请论述外交方法与政治方法解决国际争端方面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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