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辅导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作业辅导、毕业论文、学业辅导,请加qq2762169544(微信:2762169544)
查看: 113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10年6月,市检察院收到一封检举信,揭露国有宏都有限公司偷逃应缴税款100万元的...

[复制链接]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4844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4-25 21:24: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需要购买此门答案请加qq2762169544(微信:2762169544)
2010年6月,市检察院收到一封检举信,揭露国有宏都有限公司偷逃应缴税款100万元的事实。检察院经调查后,认为该公司确有逃税事实,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遂经检察长批准对该公司立案侦查。当年7月2日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司经理钱明,并派检察院侦查人员将其逮捕。7月8日犯罪嫌疑人钱明聘请的律师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检察院提出需缴纳5万元保证金,并提供保证人。7月9日律师向检察院缴纳了5万元的保证金,并且提供了保证人,钱明被取保候审。该案于2011年8月1日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庭审理,认为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逃税罪,判处被告人钱明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对该公司判处200万元的罚金。
问题:
1、检察院立案侦查国有宏源股份有限公司涉税一案是否合法?为什么?
2、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强制措施时有哪些不当之处?
3、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有无不当之处?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需要购买此门答案请加qq2762169544(微信:276216954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作业辅导、毕业论文、学业辅导,考试辅导资料,请加qq2762169544(微信:2762169544)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作业辅导网  

GMT+8, 2024-11-23 06:55 , Processed in 0.060806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