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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姜霸天(男,汉族,1970年出生)等32名被告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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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老师
时间:
2020-4-10 23:13
标题:
2. 姜霸天(男,汉族,1970年出生)等32名被告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
2. 姜霸天(男,汉族,1970年出生)等32名被告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故意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妨害公务、故意毁坏财物、盗窃、寻衅滋事以及行贿等罪行被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姜霸天等人黑社会组织自2002形成以来,打死打伤50余人,毁坏财物价值120万元,持有大量枪支弹药,而且经常在市区寻衅滋事、进行抢劫、敲诈勒索10余起。2008年11月姜霸天被抓获,但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脱逃,被公安部列为A级逃犯。被告人姜霸天之所以能够脱逃,是因为其父亲系该市副市长,该市的现任公安局长是其部下,在对该案进行侦查期间,该市公安局长多次为被告人通风报信,干扰公安机关办案。事发后,经上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指令市公安局长在对被告人姜霸天等人犯罪一案的侦查中回避,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侦查。
问题:(1)本案中上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做法是否正确?
(2) 结合本案论述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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