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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2008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33%;其在A、B两国设有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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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老师
时间:
2017-4-19 10:52
标题:
某企业2008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33%;其在A、B两国设有分支...
某企业2008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33%;其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在A国机构的所得额为40万元,A国的所得税税率为30%;在B国机构的所得额为46万元,B国的所得税税率为35%。在A、B两国应分别缴纳所得税12万元和16.1万元。假设A、B两国的应税所得额按我国税法计算分别为45万元和48万元。
筹划要求:
请判断选择哪种抵扣方式对企业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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