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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6年春季《合同法》期末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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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老师
时间:
2016-7-23 15:53
标题:
2016年春季《合同法》期末考核
期末作业考核
《合同法》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5分,共30分)
1、 要约
2、 债权人的代位权
3、 技术转让合同
4、 附期限合同
5、 不安抗辩权
6、 合同关系的客体
二、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40分)
1.表见代理的构成条件。
2.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要件。
3. 合同的法律特征。
4. 简述法定解除的条件。
5. 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
三、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
1. 试论合同履行的原则。
2.试论合同成立与合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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